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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April 13, 2014

阿姆斯特丹 - 戲院篇

亂步阿姆斯特丹,遇見幾個戲院,都是在舊建築裡活得好好的。



De Baile 牆上的宣傳單張
第一天遇見 De Baile,適逄當地正舉行亞洲電影節,當天是開幕酒會。由於沒有很想要觀看的亞洲電影,於是我們只是隨便逛了一下。戲院連著一個小小的餐廳,氣氛還算不錯。


De Baile 的售票處























Film Theatre De Uitkijk 外觀









繼續在街上亂走,遇上 Film Theatre De Uitkijk,回家查資料,發現戲院早於1929 年開幕,而它所在的建築,則建於1902年。老房子看起來窄窄的,不知裡面又是怎樣的光景?














The Movies 外觀
真正的觀影體驗,是在 The Movies。沒有賣弄的名字,就一本正經地告訴你,這裡是看戲的地方。當地的朋友告訴我,這是阿姆斯特丹最古老的戲院,始創於1912年。

當天晚上,坐在他的單車尾,一路走來我都沒有辨清方向,穿過一些雅致的地段,聊著天,忽爾就到了。街上黑黑的,戲院的招牌反影著黃暈的燈光。售票處沿用古老的方式,在資料板上手寫著戲院正上映什麼電影。我們來到戲院的時候,大概還有15分鐘,戲就要開始了。座位不很好,要坐到頭一、二行的位置。朋友於是說,先不用急,我們再多等一會兒再買票吧,稍後或許有人會取消訂票,我們就可以拿到較後的位置。我為此而覺得驚訝。竟然可以先預訂,後取消?我們在香港,訂了的戲票,可是絕不能取消的呢!最後,我們獲得了第五行的座位,很不錯呀。




The Movies 的售票處
戲院大堂不大,一整個就是保留著深棕色的木材建築,過了售票處,走廊盡頭就是戲院,左邊是一個餐廳與小酒吧,讓人在等候的時候,可以先喝一杯,聊聊天。走進戲院內,銀幕很大,兩旁是仿古老劇院的陳設。我們看的是 Wes AndersonThe Grand Budapest Hotel (布達佩斯大酒店),怎麼說呢,這間古老的戲院,我覺得根本是為放映 Wes Anderson 的戲而設的。戲院的女洗手間內,保留著一個已經不再使用的洗手盆,一整個就安放在木造的櫃子上,據說整個就是跟戲院一樣老,活脫脫就是歷史文物陳列展吧!看完戲,我們就賴在戲院旁附設的酒吧,喝著啤酒聊聊天。

The Movies 內等候進場的觀眾








再有機會到阿姆斯特丹,我還是會到 The Movies去,喜歡那種深沉的木色,黃暈的燈光,手寫字的原始。一百多年過去了,戲院留在那裡,見證著時代的變遷。













Theater Tuschinski 外觀



離開前一天,我又路過了兩間戲院。一間是 Cineac ,一間是 Theater Tuschinski,兩間戲院隔著一條街遙遙對望。Theater Tuschinski 據說是1921年開業的,當天應該是有什麼VIP盛會,本來想要進去看看,卻是不得其門而入,連拍個照都受到阻撓。


Cineac 外觀


Theater Tuschinski 外的電影海報
對於古老的東西,我總是有一份難以明言的眷戀。大概因為我們的時代走得太快,快得把所有的歷史,都急著抹煞;猛一回頭,竟然連回憶都變得足不及地,彷如無根的空氣草。

所以我享受在古城漫不經心地散步。





阿姆斯特丹 - 散步篇


RIJKS MUSEUM 門外
阿姆斯特丹本來從不在我的旅遊名單優先之列,這次小旅行,也不過是巴塞爾工作之後,順道遊覽,好給自己放鬆身心。像所有遊客一樣,紅燈區、大麻、梵谷博物館、風車、坐船觀光,要逛要看的,基本上都沒有錯過。沒有精心安排行程,隨便在圖書館借本旅遊書就出發,書其實也沒看幾頁,只是圖個安心。這次的旅程,真的不想把要做的事填得太滿,畢竟我只想好好休息一下。於是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,吃個香噴噴的牛角包,喝杯黑咖啡,才悠閒地上街去。

有趣的標誌





我最喜歡用雙腳亂走,用這樣的方式認識一個城市。



地圖放在手袋,喜歡就拿出來看看,迷路了,就問一下路人。在阿姆斯特丹的小巷弄迷路,跟遊走於西班牙與墨西哥的小巷一樣有趣。陌生的城市,處處是風景。







阿姆斯特丹街頭遇見西班牙語 -
MUCHACHO MALO,BAD BOY的意思。
這是一間內衣專門店


日光之下,在著名的 9 Streets 散步,看見對口味的小店就一頭栽進去,當地朋友說好要帶我逛的古董店與書店,原來我在第一天就到過了。大概這也是亂步小城的樂趣。

某個晚上,跟人約好了在紅燈區附近的某個教堂會合,本來當天走了一整天路已經很累,竟然還要迷路了,在約定的時間過了45分鐘之後,我終於抵達,於是累得不顧一切,在大街上一屁股坐下來。

是的,我是來迷路的。








累了,就在草地躺下曬太陽



阿姆斯特丹,要像個遊客一樣逛,大概3天就可以把景點走訪完畢。而我,只想亂步小城,花個5、6天,優遊自在地度假。這個地方,我已經決定有機會是會再訪的。